申请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份额申请书
申请人:[您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民族],住[您的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您的身份证号]。
被申请人:[被执行人配偶姓名,如王五],[性别,通常女],[出生年月日]出生,[民族...
申请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份额申请书
申请人:[您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民族],住[您的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您的身份证号]。
被申请人:[被执行人配偶姓名,如王五],[性别,通常女],[出生年月日]出生,[民族],住[其详细地址,尽量提供],公民身份号码:[其身份证号]。(注: 此处写明是“被执行人[原债务人姓名,如李四]配偶”)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冻结、划拨、查封被申请人[被执行人配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其身份证号])名下属于其与被执行人[原债务人姓名]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基金份额等)中50%的份额,并以人民币[填写判决书确定的您申请执行的金额,如200,000]元为限。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您的姓名]与被执行人[原债务人姓名,如李四] [案由,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作出的([填写判决书案号,如:2025鄂XXXX民初XXXX号])民事判决书/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然而,被执行人[原债务人姓名]至今仍未履行完毕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欠款本金XX元及利息XX元等)。
经查,被执行人[原债务人姓名]与被申请人[被执行人配偶姓名]目前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被申请人[被执行人配偶姓名]名下的财产(如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基金份额等),凡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依法应认定为其与被执行人[原债务人姓名]的夫妻共同财产,被执行人[原债务人姓名]依法享有其中50%的财产份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贵院有权对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虽被申请人[被执行人配偶姓名]非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本案亦未明确认定案涉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因被执行人[原债务人姓名]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50%的份额,且申请人仅申请执行该份额价值(并以申请执行金额为限),该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亦未侵害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及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上述申请事项,恳请贵院依法审查并予以准许!
此致
[负责您案件的某某人民法院名称]
[负责您案件的某某人民法院名称]
申请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