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代理非儿戏,专业资质不可替!选择法律服务时,请认准正规律所及执业律师,远离“地下律所”陷阱。
一、基本案情
2021年8月,某B因亲属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与某A法商咨询服务公司(以下简称“某A公司”)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由某A公司协助处理赔偿事宜,并按最终获赔金额的15%收取服务费。某A公司随后将诉讼代理业务转委托至某
律师事务所,并指导某B参与诉讼流程。后某B认为某A公司以咨询名义违规代理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支付的32,000元服务费。
二、争议焦点
某A公司是否超范围经营诉讼代理业务?
风险代理收费是否合法?
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三、裁判结果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
合同无效:某A公司超出经营范围从事诉讼代理,合同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属无效合同。
返还费用:某A公司已收取的32,000元服务费中,扣除合理咨询成本后,需返还某B27,000元。
四、案件启示
警惕“隐形收费”陷阱:签订合同时需明确服务内容及收费方式,避免被“咨询费”名义掩盖违规代理行为。
合同无效后果:违规合同自始无效,当事人可主张返还已支付费用,但需扣除已履行部分的合理成本。
相关部分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需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自始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第二条:明确法律援助是国家为经济困难公民等提供的无偿法律服务,禁止非律所机构以有偿形式代理诉讼。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禁止在工伤赔偿、赡养费请求等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中采用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即按赔偿比例收费)。
《民事诉讼法》相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