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原、被告双方共同确认,被告同意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29万元及利息21万元;
二、就上述款项,被告同意于2025年4月30日前支付原告40万元,于2025年7...
调解协议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原、被告双方共同确认,被告同意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29万元及利息21万元;
二、就上述款项,被告同意于2025年4月30日前支付原告40万元,于2025年7月31日前支付原告38万元,于2025年10月31日前支付原告36万元,于2026年1月31日前支付原告36万元,还款顺序为先息后本;
三、若被告按上述协议履行完毕,双方关于本案再无其他任何纠纷;
四、若被告未按期足额履行任意一期义务,原告有权就剩余全部未付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有权要求被告支付利息(利息以129万元的未付部分为基数,自2023年9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 12%计算至实际清楚完毕之日止);
五、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662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自愿承担;
六、双方当事人均同意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或特别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生效。
协议人:原告:
被告: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