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粮食作物、蔬菜、花卉、药材等)类生物资产评估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含义
农作物评估是指具有胜任能力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通过实施评估现场调查、收集整理评估资料、核查验证、评定估算、编制报告等程序,对指定的农作物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农作物指农业上栽培的各种植物。包括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油料作物、蔬菜作物、花、草、树木)、工业原料作物、饲料作物,药材作物等。树木类归入“三、森林资源资产(包含森林、林木、林地等)”进行表述。
(二)程序规范、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企业会计准则第5 号——生物资产》;
相关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指南和指导意见。
(三)规范委托表述
在***案件中,对**拥有的**项农作物(详见财产清单)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年*月*日。
(四)委托材料及要求
1.必需资料
(1)资产权属文件,比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协议/转包协议等,协议款项支付凭证,相关当事人关于资产权属情况的书面说明,以及存在的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如有);
(2)资产情况说明,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种植品种、种植面积、种植方式(水田/旱田)、历史单位面积产量(达销售状态的产量)、预计采收月份等。
2.一般资料
(1)反映农作物历史投入情况的资料,比如投入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资(大棚、地膜等)、人工(工日)、机械(台班)、其他投入等成本资料;
(2)该地块同物种历史平均产量、销售价格等情况。
(五)注意事项
1.评估人员需要对资产进行现场调查,相关当事人应当给予配合。现场调查应保留必要的文字、语音、照片、影像等资料,以书面形式记录调查的时间、地点、过程、结果等,参与调查的相关当事人应当共同确认;
2.如果评估对象为地下资产,需进行破坏性抽样挖掘验证以核实资产存在及数量时,评估机构需提前出具挖掘规模、数量等书面方案,相关方需出具书面同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