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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员工离职当月的社保,应当由原单位按照正常情况缴纳。到次月才可以停止缴费。而且公司承担的部分,无论如何都不应该让员工个人来承担。只要员工在公司工作一天,公司都应向其支付劳动报酬并为职工缴纳社保,不允许由个人承担公司缴纳社保费用。公司内部制定的的规章,必须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内容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将归于无效!但同一个月内员工先后在两家单位就业的,第一家单位缴费后,按照不重复参保缴费的原则,第二家单位无需再重复缴纳当月的社保费。
相关法律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