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人主体应当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被保全人(被告)一般系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并无申请强制执行的主体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财产保全阶段已经足额控制无需变价的财产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经债...

发布于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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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强制性义务,劳动用工备案和缴纳社保并不能消除该义务。即使用人单位已在人社部门为劳动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或已缴纳社保,只要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发布于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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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类资产评估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含义   商标资产评估是指具有胜任能力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通过实施评估现场调查、收集整理评估资料、核查验证、评定估算、编制报告等程序,对指定的商标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商标权,又称商标专用权。商标经过注册后,商标所有者依法享有商标权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商标权由于具有专有的特性,当其能够给使用者带来收益时则具备了资...

发布于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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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进行结算后,出具欠条确认欠付债务,原告依据欠条起诉,被告主张该欠条中确认数额并非实际的工程款数额,要求确认欠条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除非被告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出具欠条时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等情形。[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审理指南》的通知(冀高法〔2023〕30号)(2023年5月10日审判委员会总第十八次会议讨论通过)]...

发布于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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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招投标的建设工程,当事人以招投标程序违法,或者存在串标、明招暗定等情形主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确实存在以上情形的,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无效合同。[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审理指南》的通知(冀高法〔2023〕30号)(2023年5月10日审判委员会总第十八次会议讨论通过)]

发布于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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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行政诉讼而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条规定,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是,如果发现裁判文书或者裁决文书认定的事实有重大问题的,应当中止诉讼,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后恢复诉讼。所谓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确认的事实,应当是指生效裁判主文确认的事实,以及受生效裁判文书主文拘束的、不可替代的事实认定或裁判说理。

发布于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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