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类资产评估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红木家具
1.含义
红木家具的评估是指具有胜任能力的评估专业人员,通过实施现场调查、收集资料、核查验证、评定估算、编制报告等程序,对指定的红木家具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红木家具是实木家具的一种,它是以红木为原料,加工形成的家具。因为红木的稀缺性,红木家具一般具有较高的价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的有关规定,红木家具主要是指用紫檀木、酸枝木、乌木、瘿木、花梨木、鸡翅木制成的家具,除此之外的木材制作的家具都不能称为红木家具。目前市场上的红木家具以花梨木居多。
2.程序规范、技术规范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3324-2008);
《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28010-2011);
《红木》(GB/T 18107-2017);
相关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指南、指导意见等。
3.规范委托表述
在***案件中,对***持有的*项红木家具(详见财产清单)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年*月*日。如果委托对资产的现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即指履行现场调查的日期。
4.委托材料及要求
(1)必需资料
①评估资产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家具名称、家具材质、家具制作时间、家具制作厂家、使用状况(正常使用、待维修、待报废)、购买时间、数量等;
②权属资料:家具等定制合同或者购置合同、付款凭证,其他关于家具权属的说明材料;
③家具鉴定资料:有关部门或者专家出具的红木家具的鉴定材料;
④家具检验合格证书等;
⑤家具的图片资料,图片应能够反映家具的样式、颜色等特征。
(2)一般资料
同类家具在当地交易平台上展示或者询价情况,当地同类家具的交易价格资料。
5.注意事项
(1)评估人员需要对资产进行现场调查,相关当事人应当给予配合。现场调查应保留必要的文字、语音、照片、影像等资料,以书面形式记录调查的时间、地点、过程、结果等,参与调查的相关当事人应当共同确认;
(2)关注红木家具鉴定资料,非红木家具的价格远低于红木家具的价格。
(二)其他家具
1.含义
其他家具的评估是指具有胜任能力的评估专业人员,通过实施现场调查、收集资料、核查验证、评定估算、编制报告等程序,对指定的除红木家具之外的其他家具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2.程序规范、技术规范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3324-2008);
相关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指南、指导意见等。
3.规范委托表述
在***案件中,对***持有的*项其他家具(非红木家具,详见财产清单)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年*月*日。如果委托对资产的现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即指履行现场调查的日期。
4.委托材料及要求
(1)必需资料
①财产清单,应列明:家具名称、家具材质、制作时间、家具制作厂家、使用状况(正常使用、待维修、待报废)、购买时间、数量等;
②权属资料:家具定制合同或者购置合同、付款凭证,其他关于家具权属的说明材料;
③家具图片资料,图片应能够反映家具结构、颜色等。
(2)一般资料
同类家具在当地家具市场中的交易价格资料。
5.注意事项
评估人员需要对资产进行现场调查,相关当事人应当给予配合。现场调查应保留必要的文字、语音、照片、影像等资料,以书面形式记录调查的时间、地点、过程、结果等,参与调查的相关当事人应当共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