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价款等专门性问题需要进行鉴定的,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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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的以往 2023-06-26 23:18:28 272 举报
  [问题详情]: 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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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所谓的爱
    2023-06-26 23:24:04
            建设工程价款等专门性问题包括对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工程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变更设计方案等专门技术问题和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性质、行政性质、经济性质等问题。对于这些专业性问题,建设工程鉴定机构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1. 核实数据来源:对于建筑物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组织设计等数据,鉴定人员应核实其来源,并进行逐项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

            2. 进行专业评估:对于工程设计方案、变更设计方案等问题,鉴定人员可以邀请有关专家根据专业技术评估标准进行评估。

            3. 对照法规政策:对于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性质、行政性质、经济性质等问题,鉴定人员应当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对照,确保鉴定结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 听取相关当事人的意见:在进行鉴定过程中,对于涉及的专业性问题,可以听取相关当事人的意见,从而更好地理解问题的实际情况。

            通过以上方式,鉴定人员可以更好地处理建设工程价款等专门性问题,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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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迷途知返
    2023-06-26 23:18:53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就建设工程价款等专门性问题需要进行鉴定的,应当向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进行充分释明,明确告知其不申请鉴定可能承担的不利后果。当事人经释明后未申请鉴定的,可参照民事诉讼法逾期举证的规定,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一审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未对工程价款申请鉴定,二审诉讼中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予准许。人民法院准许后,可以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委托鉴定,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经一审法院释明未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可参照民事诉讼法对逾期举证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训诫、罚款。[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审理指南》的通知(冀高法〔2023〕30号)(2023年5月10日审判委员会总第十八次会议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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