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社保补偿”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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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唯爱 2022-05-05 21:28:00 358 举报
  [问题详情]: 如题。
  [问题标签]: #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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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阳光晒干泪水
    2022-05-05 21:28:33 已采纳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通过“私下约定”、“放弃承诺”等方式来逃避缴纳或少缴纳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都是法律所禁止的,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社保补偿”不应计入工资总额中,劳动者不能以劳动报酬的名义向用人单位主张该部分补偿。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故该部分争议应通过行政程序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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