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送水等从业人员与其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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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爱一身轻 2023-01-19 12:40:37 266 举报
  [问题详情]: 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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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紫色心韵
    2023-01-19 12:40:53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粤高法〔2017〕147号)(已废止),快递等相关行业中,用工单位可与快递人员等建立多种形式的用工关系,快递等人员与其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应按双方的约定认定。但如果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该劳动者,该劳动者亦受用工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工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且该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工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应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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