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应如何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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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淡了 2022-11-30 11:24:03 234 举报
  [问题详情]: 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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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世缠绵
    2022-11-30 11:24:35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审理指南》(冀高法(2018)44号)认为,当事人对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有约定的,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适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6】295号)第二条规定,缺陷责任期最长为2年。发包人应在最长缺陷贲任期(2年)期满后将质量保证金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工程因发包人原因未能竣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起算。发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后,不影响承包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工程保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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