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资损害结果与虚假陈述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如何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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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水流年 2023-03-15 18:28:07 348 举报
  [问题详情]: 如题。
  [问题标签]: #举证# #如何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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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愁
    2023-03-15 18:29:09
            我国法律针对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采用的是因果关系推定原则。投资人只要证明其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虚假陈述若干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三个条件,即所投资的是与虚假陈述直接关联的证券、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及以后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买入该证券,且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该证券发生亏损或者因持续持有该证券而产生亏损,就可以初步推定因果关系成立。在此之后,相应的举证义务即转移至虚假陈述的责任方。虚假陈述的责任方如果要否定因果关系的存在,须举证证明投资人具有《虚假陈述若干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其中包括损失或者部分损失是由于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等其他因素所导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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