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靠自己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二者区别:①民事权利能力是静态的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②民事行为能力是动态的通过具体行为取得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相较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抽象平等性,民事行为能力更多考量了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等因素,并按照上述因素的不同,区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③自然人一经出生即当然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要独立从事民事活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还需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