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义务人恶意处置公司财产和欺诈注销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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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念成空 2022-09-26 14:48:24 408 举报
  [问题详情]: 如题。
  [问题标签]: #公司# #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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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穿著睡衣滿街走
    2022-09-26 14:48:5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在符合该条规定的情形下,如果清算义务人和实际控制人为多人时,多个清算义务人和实际控制人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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