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执行依据的原生效裁判未确定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其确定的债务人仅为夫妻一方,执行法院以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而查封共有不动产的,被执行人配偶能否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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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莫笑 2024-01-31 15:21:59 440 举报
  [问题详情]: 如题。

  本问题下已有2条回答,如仍未解决您的疑惑,可耐心等待他人回答或点击 立即咨询 另行提问。

  • 爱唱歌的我
    2024-01-31 15:22:16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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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孤街浪徒
    2024-01-31 15:23:27
      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一)》(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相关规定,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裁判未判决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其确定的债务人仅为夫妻一方,执行法院以案涉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而查封夫妻共有不动产的,被执行人的配偶以该债务非夫妻共同债务为由提出异议,异议被驳回后,其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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