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应查明哪些事实?

点击复制标题网址
——温馨提示——
已复制到剪贴板,可粘贴到下一处。

盛夏繁花 2024-05-13 12:40:42 167 举报
  [问题详情]: 如题。

  本问题下已有1条回答,如仍未解决您的疑惑,可耐心等待他人回答或点击 立即咨询 另行提问。

  • 迷途知返
    2024-05-13 12:40:54
      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主要围绕以下十个方面查明事实:一是事故发生及造成人员、财产损害概况。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2.案涉车辆概况,如是否系营运车辆或特种车辆、车辆行使路线;3.事故造成何种后果,如人员受伤、车辆受损等。二是事故责任认定情况。1.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具体责任认定及申请复核情况;2.是否涉嫌酒驾、逃逸、无证驾驶等情形及交警部门认定的具体表述。三是车辆权属、使用及投保情况。1.车辆所有人和车辆驾驶人。车辆所有人与驾驶人不一致的,应查明驾驶人使用该车辆的来源(如借用、出租、挂靠、职务行为等);2.车辆所投保险情况,包括投保人、保险人、保险时间、保险金额、保险险种等。3.对免责条款是否生效存在争议的,应列明保险合同中争议免责条款的约定内容。四是受害人概况。受害人年龄、职业、社保及家庭成员情况等。如事故还造成其他人受伤,需查明其他受害人是否提起诉讼及诉讼结果、保险赔付情况等。五是受害人治疗及医疗费支出情况。1.住院时间、出院时间、住院天数;2.入院及出院伤情诊断情况;3.支出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情况;4.外购药情况,长(短)期医嘱单就该药物医嘱情况;5.医嘱载明的陪护情况;6.出院时医嘱情况。六是人身伤残或财产损失鉴定/评估情况。1.鉴定/评估申请人、申请事项;2.委托人或单位、鉴定/评估机构名称;3.委托鉴定/评估时间;4.鉴定/评估报告作出日期、鉴定/评估结论;5.鉴定/评估费支出情况;6.鉴定/评估中检查费支出情况;7.重新鉴定/评估情况,包括对鉴定/评估意见书面异议、补充鉴定/评估、鉴定人或评估人出庭情况、停运损失的评估情况等。七是财产损失情况。1.车辆维修施救情况;2.车载物品损失情况;3.停车费用支出情况;4.营运车辆受损后的实际停运情况。八是其他赔偿权利人概况。包括年龄、职业、与受害人关系、是否有其他扶养人等。九是受害方已获得赔偿情况。包括是否存在垫付费用、何人或何单位何时垫付、垫付数额、垫付款性质、双方是否达成调解协议及实际履行情况。十是相关费用计算标准。包括受诉法院所在地一审庭审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或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年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参考自河南高院发布的《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中疑难问题的解答》)
    0 举报

快速提问,在线解答

1

描述需求

填写需求概要标题,补充详细需求

2

耐心等

等待网友或网站工作人员在线解答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