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什么情形下应当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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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小蕊 2022-11-07 13:34:14 422 举报
  [问题详情]: 如题。
  [问题标签]: #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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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世难轮一梦
    2022-11-07 13:34:4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

      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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