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发表质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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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化成蝶 2023-11-21 08:21:00 598 举报
  [问题详情]: 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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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梦倾城
    2023-11-21 08:21:20

      证据在诉讼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是决定诉讼胜败的关键因素之一。其重要作用主要有以下三点:

      1、还原事实真相

      证据可以还原事实真相,通过证据,让法庭了解到争议的事实。

      2、支持主张、影响结果

      证据可以支持己方主张、并影响判决结果。诉讼中,当事人的主张必须有证据支持才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证据可以说是相当于官司成败的关键。

      3、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提供证据的最终目的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提供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真实有效,证明自己所求的权益在合法的同时合乎常理与习惯,因此达到保护自身权益的目的。当然,这种角度通常也是对方当事人以及对方律师的辩护手段,通过质疑或是直接解释对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等,可以驳倒对方的诉求,来维护己方权益。

      总之,证据在诉讼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此,在诉讼中,律师应当充分为当事人准备充分的证据资料并且确保己方资料的“三性”,而在面对对方当事人和对方律师拿出的证据时,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质疑,争取驳倒对方的诉求来获得对己方最有利的结果。

      证据可以是各种形式,如书面证据、口头证言、物证等,它们都可以证明某些事实的真实性。在法庭上,或是开庭前,无论是那种形式的证据,我们都可以分别对他们的“三性”提出质疑。本文所提及的质证意见便是指在对争议事实进行辩论时,对于对方提出的证据进行的质疑和评论。

      根据《民事证据新规》中的规定。

      证据需要具备以下三种性质——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1、真实性

      形式真实:原件、复印件是否相符

      实质真实:内容反应案件真实情况

      2、关联性

      形式关联:证据资格,最低限度联系

      实质关联:证明力,足以证明待证事实

      3、合法性

      来源合法:证据主体合法(需是证人、鉴定机构);收集证据主体合法(法院)。证据收集方式合法(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行程或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如窃听、私录等)证据程序合法(必须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即质证程序)

      形式合法:证据种类合法(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形式合法(是否签章、域外证据是否公证等等)

      质证便是通常从这三个性质方面来对对方的证据进行衡量并提出质疑。

      在对比证据真实性时,我们往往可以首先关注对方是否提供了原件,如有原件,则对比观察复印件等等与原件是否一致。另外,可以着重观察对方证据资料中的签章、签名等,检查是否有伪造痕迹,或与我方当事人习惯不符的地方,如有,可对其证据的真实性再次提出鉴定的要求。

      对比证据关联性时,通常需要考虑对方提出的类似判例与本案是否真的有相似关联之处,如我则可主张该判例与本案无关没有参考的价值;若对方提供的证据上明确标注时间,可以观察证据形成的时间与案发时间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则可主张证据形成时当事人的意愿与案发时意愿不一致,因此质疑该证据的关联性。

      对比证据合法性时,可以研究《民事证据新规》中给出的关于证据合法性的规定,主要考察对方的证据主体、收集证据主体、收集证据的方式、证据种类、以及证据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最后,视情况对其合法性提出质疑和异议。

      质证意见在脑中成型之后,下一步便是将质证意见整理成书面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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