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鉴定人有依法出庭作证的义务,接受当事人对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的质询,回答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问题。
未经法庭同意,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鉴定机构、鉴定人予以暂停委托、责令退还鉴定费用,从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备选名单中除名等惩戒,并向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对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进行处罚。
人民法院建立鉴定人黑名单制度。鉴定机构、鉴定人存在未经法庭允许拒绝出庭作证的,可被列入鉴定人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期间,不得进入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备选名单和相关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