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医疗保险费,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相关医疗保险待遇损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后,应要求劳动者提交相关医疗单据,并委托所在区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协助核算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医疗费数额。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在处理相应案件时,均可参照。
未经过仲裁前置程序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医保待遇损失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在受理后,应要求劳动者提交相关医疗单据,并可委托相应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协助核算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医疗费数额。[参考2024年4月30日印发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解答(一)》(京高法发〔2024〕5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