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申请表、应聘登记表等文件是否可视为双方已经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是否应向劳动者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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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勺 2024-02-17 15:41:22 278 举报
  [问题详情]: 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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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仅有的执著
    2024-02-17 15:41:40
      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陕高法〔2020〕118号)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所签订的入职申请表、应聘登记表、聘用通知书、员工登记表等文件内容中仅约定了工作岗位、工作期限、劳动报酬等部分内容,不完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但明确了双方的主要劳动权利义务,符合劳动合同的本质特征,可以视为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上述有效的劳动合同条款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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