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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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心无意 2022-12-07 08:27:04 305 举报
  [问题详情]: 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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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美可是初见
    2022-12-07 08:28:1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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