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其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跨越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的最高年限应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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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的以往 2024-02-18 18:30:17 169 举报
  [问题详情]: 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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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情不言爱
    2024-02-18 18:30:29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二)》的通知(浙高法民一〔2014〕7号)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经济补偿的最高支付年限为十二年。劳动者工作时间跨越《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依法计算的工作年限超过十二年的,经济补偿金最多支付12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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