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对外主张原公司的债权或财产权益时,是否应由全体股东作为共同原告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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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善若水 2026-02-27 09:38:41 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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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舍弃执念
    2小时前
      鉴于股东主张原公司对外享有的债权或财产权益,与股东之间就公司剩余财产进行分配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因此,除非原公司全体股东愿意作为共同原告提起诉讼外,法院一般无需追加全体股东作为共同原告提起诉讼。如多个股东就同一笔债权或财产权益分别提起诉讼,法院可合并审理。[来源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公司被依法注销后其享有的财产权益应如何处理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沪高法民二〔200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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