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上的明示自认应当在何时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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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念旧人 2022-09-22 14:55:27 286 举报
  [问题详情]: 如题。
  [问题标签]: #自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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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幻化成蝶
    2022-09-22 14:55:42
      对此,通常认为应当是在对方当事人主张利己而不利于自认人的事实之后,在该事实得到证明或法院采纳之前,自认人可以承认该事实,此为“后行自认”。在诉讼中,自认人也可能作出“先行自认”,即自认人预先陈述对已不利的事实,然后对方当事人引用该陈述的。如果对方当事人未引用或引用前,则不构成自认;此时,“自认人”可以自由撤回先前陈述。如果“自认人”没有撤回这种陈述,则可以作为诉讼资料而由法官斟酌是否作为判决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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