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中的用人单位聘用人员的关系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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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得起放得下 2024-07-11 09:01:33 151 举报
  [问题详情]: 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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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荡于旧街
    2024-07-11 09:02:00
      设立中的用人单位不具备用人主体资格,其与劳动者不构成劳动关系,可以认定双方构成劳务关系。用人单位依法设立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自颁发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筹备期间的工作时间不计入本单位工作年限,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且该约定仅对劳动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参考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天津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的通知(津高法〔2017〕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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