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聘用人员,双方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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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女 2024-02-18 21:06:03 218 举报
  [问题详情]: 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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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甜姐儿
    2024-02-18 21:06:24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三)》的通知(浙高法民一〔2015〕9号)相关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其与聘用人员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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