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付工程款没有约定利息,施工方能否向发包人主张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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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作沧桑酒 2022-04-03 13:31:15 425 举报
  [问题详情]: 如题。
  [问题标签]: #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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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邓杰律师
    2022-04-03 13:31:53
            根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
            附录部分相关法律条文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第二十七条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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