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办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赣高法〔2020〕67号)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返还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由劳动者占有、使用的财物的,应当按照劳动争议案件处理。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返还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劳动者非因工作原因借用的财物的,应当按照普通民事案件处理。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办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指引》意见,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 1.披露,是指将商业秘密告知权利人以外的其他人,或者将商业秘密内容公之于众。披露的公开化程度或者受众的多少,一般不影响披露行为的成立。 2.使用,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直接使用商业秘密,或者对商业秘密进行修改、改进后使用,或者根据商业秘密调整...
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三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23年03月31日),劳动者入职时,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事后自愿补签劳动合同的,若劳动者无证据证明补签劳动合同存在欺诈、胁迫等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的,不应予以支持。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可见行政处罚的对象为具体行为,对行政处罚的行政相对人也应着眼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以违法建筑为例,处罚决定指向行为是未经规划批准擅自建设行为,如执法机关将购买违法建筑的主体认定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相对人,则没有事实依据,属于认定事实错误。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加盖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三)医疗广告成品样件。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 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发布...
用人单位疫情期间停工后复工一段时间,因疫情影响又停工停产的,第二次停工停产的计算周期应当重新计算,不得将两次停工停产的时间累加计算。 首先,《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和《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均没有就停工停产后复工再停工停产,相关时间累加计算的明确规定;其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粤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