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案件中,“财产性利益”的认定应注意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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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平眉头 2024-01-08 15:20:32 247 举报
  [问题详情]: 如题。
  [问题标签]: #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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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几叶风兼雨
    2024-01-08 15:21:07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办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指引》意见,“财产性利益”的认定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利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作为对价获得的股权、债权等利益可以认定为财产性利益。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按照约定将商业秘密交付但尚未实际取得的财产性利益,或者商业秘密尚未交付但已取得的财产性利益,可以认定为其实际获取的违法所得。商业秘密尚未交付,亦未实际取得财产性利益的,该财产性利益不认定为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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