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的通知》规定,网络直播营销应落实以下平台主体责任:
请各网络直播营销平台依法依规切实履行好备案许可手续、制定公开网络直播营销管理规则(公约)、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履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与申报、开展信息发布审核和实时巡查、制止涉嫌违法违规直播营销行为、健全完善网络投诉举报机制、提示直播间运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或税务登记等义务,引导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规则”,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共同引导平台内经营者提高守法经营意识。
请网络直播商品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加强商品和服务审核,加大对借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活动和疫情防控等名义进行违法违规营销行为的监管和处置力度,严格商品信息发布审核,开展实时巡查,及时下架或删除违法违规产品链接;规范集中促销行为,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引导平台内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规范有序开展促销活动;防范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对假冒伪劣商品及其经营者及时采取禁限措施;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严禁虚假宣传、低俗内容;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通过排除、限制竞争及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等开展促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