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理执行案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履行相关的公证、认证或者其他证明手续,但授权委托书在人民法院法官的见证下签署或者经中国大陆公证机关公证证明是在中国大陆签署的除外。

发布于2025-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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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一)》(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相关规定,执行异议之诉中,案外人同时提出执行标的异议和执行行为异议,如果该执行行为与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享有的实体权利无关的,人民法院应当仅就其执行标的异议是否成立以及案外人享有的民事权益是否足以排除执行进行审理,而对其提出的执行行为异议不予评判。

发布于2024-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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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作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例如:小刘于2017年7月31日被公司辞退,此前已累计工作12年,应享受10天年休假,则小刘2017年...

发布于202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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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残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伤害自己的身体,井造成伤害结果的行为。  自杀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有的自残或者自杀是员工精神状态导致的,但也有的不能排除是为了获得工伤待遇导致的,自残或者自杀与工作没有必然联系,员工应对其主观故意承担责任,因此,不能认定工伤。  实务中比较难做得到的是怎么证明员工是自残或者自杀?毕竟不是人人都会留下遗书的,这个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

发布于202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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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

发布于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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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出租人知道或应知道承租人转租之日起6个月内不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转租。

发布于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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