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后未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继续工作,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三款、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在此情况下,因为用人单位对原劳动合同期满和继续用工的法律后果均有预期,因此不需要再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原劳动合同期满次日,即是用人单位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之日和承担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之日。两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以相对应的月份的应...

发布于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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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疑意见:客户信息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即基础信息;另外一部分是交易习惯、意向、价格承受能力等信息,即深度信息。但该分类并不必然影响客户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的认定。判断客户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的标准,在于其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即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值得注意的是,秘密性要求不为公众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既...

发布于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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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拟定集体合同草案;  (2)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3)将讨论通过的集体合同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  (4)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由此可见,履行报批程序是集体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生效后的集体合同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即使新入职的员工也同样适用。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

发布于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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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办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赣高法〔2020〕67号)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的违法情形,劳动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劳动者应当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加班费、经济补偿、工资差额的相关事实和用人单位逾期未履行的相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

发布于2024-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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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办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赣高法〔2020〕67号)相关规定,全日制在校学生在用人单位参加教学实习的,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在校学生根据《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财〔2018〕12号)第4条规定利用业余时间在用人单位勤工助学的,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在校学生在用人单位以就业为目的工作的,可根据《劳...

发布于2024-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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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一)》(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相关规定,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裁判未判决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其确定的债务人仅为夫妻一方,执行法院以案涉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而查封夫妻共有不动产的,被执行人的配偶以该债务非夫妻共同债务为由提出异议,异议被驳回后,其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发布于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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