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职时间和离职时间
2.是否有劳动合同,具体什么时间到什么时间
3.工资收入多少?
4.工资构成那些 ? 固定,提成,绩效,加班费
5.工资的支付方式?
6.工资的发放方式和发放时间 ,公司账户,支付宝,微信 ?
7.是否打卡, 打卡的方式
8.工资单, 工资条有吗 ?
9.工作时间, 休息几天
10.劳动关系是否解除 , 解除时间和原因
11.解除合同的过去12个月的工资...
答疑意见:第一,股权系股东通过向公司出资取得,可凭此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持有的股权可以采取执行措施。强制执行股权最常用的措施是冻结和变价转让,其中变价程序包括评估、拍卖和变卖等方式,与强制执行其他财产权的措施基本相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被执行人...
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一)》(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相关规定,执行异议之诉的核心在于是否排除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执行程序终结后,执行异议之诉因缺乏可供评价的执行事实而丧失审理基础,案外人不能通过执行异议之诉实现其排除执行的诉讼目的,其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在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期间,执行程序因据以...
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2009年4月15日发布实施)精神,用人单位合并或分立后的民事诉讼主体,可按民事诉讼法中主体合并与分立的处理原则确定。用人单位合并前发生的争议,以合并后的用人单位作为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前的争议,分立后分担分立前单位权利义务明确的,由承受权利义务的单位作为一方当事人;不明确的,将分立后的各单位共同列为当事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第八十二条规定,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询问鉴定人、勘验人。 询问鉴定人、勘验人不得使用威胁、侮辱等不适当的言语和方式。
可以。《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