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沪74民初1801号民事判决书(邮储银行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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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发:醉冷倾城 时间:2023-06-07 21:53:20 阅读:3318 下载:198 页数:80 类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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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2023年4月14日,上海金融法院审结一起涉资产支持证券欺诈发行民事赔偿案[案号:(2020)沪74民初1801号],该案系全国首例资产支持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案。法院判决原始权益人昆山美吉特灯都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本息损失人民币5.7亿余元,四家中介机构在各自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中华泰联合证券故意隐瞒发行人欺诈发行事实应承担100%连带赔偿责任,其余三家中介机构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诚信证评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各自对信息披露文件中虚假陈述的形成、发布存在重大过失,分别承担30%、10%、10%的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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