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经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理由成立的,判决不得变更、追加被申请人为被执行人或者判决变更责任范围;  (二)理由不成立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诉讼期间,人民法院不得对被申请人争议范围内的财产进行处分。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发布于2025-08-15

0个赞

  认定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审查以下要件: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重大误解的情形;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具体明确且已经到达劳动者,用人单位对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原因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规章制度的规定,且该约定或者规定不违反法律规定的;  (4)用人单位...

发布于2024-07-12

0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