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民事审判活动中所体现的事实,是发生在过去的纠纷事实,在时间和空间上具有不可回溯性,也不可能为人们重复地感受到。并且法官并非纠纷事实的直接经历者和感受者,证据是他们认识纠纷事实的媒介。他们在有限的时间内通过审查,核实已有证据所认识的,可能反映纠纷的全部事实,也可能是其中的一部分事实,诉讼证据所体现的法律事实有时候会与客观事实存在有一定的距离,甚至会产生偏差。

发布于2023-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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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3年9月25日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发布的《关于开展清朗·生活服务类平台信息内容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专项行动覆盖团购评价、婚恋交友、搜索引擎、影视点评、天气日历、旅游出行、网络购物、地图导航、本地生活、运动健康、实用工具等各类生活服务平台,重点整治以下7类信息内容突出问题。   1.为线下违法活动引流。以休闲娱乐、陪玩交友、旅游搭子、上门按摩等名义,发布低俗图文、视频信息,诱导网民私聊并...

发布于2023-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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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校外培训执法的生命线,直接影响校外培训执法的公信力。《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结合校外培训执法实际,注重与行政处罚法等上位法的衔接,重点对实操层面迫切需要明确的情形和标准作了规定。一是明确立案和结案标准。具体规定了立案应当符合的5项条件,明确了符合结案的4种情形。二是明确调查职权。具体规定了执法人员在调...

发布于2023-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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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只有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尽管在发包人明知挂靠情况下,挂靠人与发包人形成事实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但挂靠人仍不属于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发布于202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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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文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

发布于202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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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第三条规定,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

发布于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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