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 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 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四) 是本案诉讼、执行程序代理人近亲属的;  (五) 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  (六) 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执行程序代理人有其他...

发布于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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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一)》(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相关规定,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裁判确认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的,配偶一方以该债务非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对作为执行标的物的共有不动产排除执行的,其本质上属于对原生效裁判的异议,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主张权利,配偶一方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发布于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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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什么是证据并没做出规定,但通常认为证据是证明自己主张的案件事实的材料。类案裁判文书,只能是载明已决案件的案件事实,对本案的案件事实仅仅能起到论证案件事实相同或类似的作用,无法起到证明作用。

发布于202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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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委托鉴定意见因欠缺民事诉讼程序保障,影响鉴定结论的证明力。《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等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按照法定证据运用规则,对证据进行分析判断。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有关委托鉴定的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

发布于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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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15年1月20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同时,也侵犯了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违约责任的,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侵犯商业秘密为由请求承担侵权责任的,不属于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

发布于2023-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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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12月23日修正)第二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

发布于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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