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还玩“假离婚”,终被法律严惩

点击复制标题网址
——温馨提示——
已复制到剪贴板,可粘贴到下一处。

发布人:留声机时间:2025-12-15 14:45:06 阅读:88
本案揭示了“假离婚”作为规避执行的典型策略,暴露执行程序中对婚姻状态与财产变动监控的薄弱环节。通过公检法联动机制,有效激活拒执罪适用,实现从民事执行向刑事追责的衔接,为完善执行威慑体系提供了实证样本,具有制度优化参考价值。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程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以虚假离婚方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逃避执行
  基本案情
  2022年12月9日,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对程某与陈某某合同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判决程某于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向陈某某支付人民币200000元,因被执行人程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陈某某向黄石港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9日立案执行。该案经繁简分流程序,初次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房产,流转至简易案件团队办理。
  2023年3月,申请执行人陈某某向执行法官提交财产线索,称被执行人程某与其配偶吴某原本有共同财产,但查无房产可能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向法院申请核实。执行法院经调取被执行人婚姻信息,发现被执行人程某与其配偶吴某于1月16日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
  经对被执行人原配偶吴某名下房产查询,发现被执行人程某于2023年2月7日,将其与吴某于2016年1月10日共同共有的位于黄石港区某某路6号2号楼2803室的房屋产权无偿转移至吴某一人名下,导致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生效判决。
  2023年8月,执行法院将程某涉嫌拒执罪的线索材料移交区检察院,邀请区检察院对该案依法监督。区检察院调查核实后,提出监督建议将该案移送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
  2024年3月20日,程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3日经区检察院批准逮捕。9月24日,程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在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从未出现的案外人吴某(系程某前夫)主动到庭请求法院协调,并代程某履行了调解协议约定的还款义务。2024年9月5日,陈某某向黄石港区人民法院申请对其与程某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予以执行完毕结案。
  2024年9月29日,经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审理,以程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典型意义
  本案被执行人程某具有履行能力,通过虚假离婚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企图逃避执行,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执行法院通过主动邀请检察院对涉嫌拒执罪案件实施监督,强化与检察院、公安部门的工作沟通与协调配合,形成打击拒执合力,促使案外人主动现身履行义务,推动案件执行完毕,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来源于2025年11月14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打击“拒执犯罪”首批典型案例)

声明

文章版权归权利人所有,若存在侵权可 “举报”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条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