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房票安置实施方案
穗规划资源字〔2024〕2号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工作部署,聚焦盘活低效用地,探索创新政策举措,进一步拓宽我市拆迁安置渠道,满足人民群众对房屋安置的多样化需求,借鉴各地实践经...

广州市房票安置实施方案
穗规划资源字〔2024〕2号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工作部署,聚焦盘活低效用地,探索创新政策举措,进一步拓宽我市拆迁安置渠道,满足人民群众对房屋安置的多样化需求,借鉴各地实践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房票安置的定义及适用范围
(一)房票安置是现有复建安置、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方式的一种补充形式,是征收人(区政府)将被征收人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进行货币量化后,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的一种安置方式,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公开、等价原则。
(二)本方案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内各类住宅的征收补偿,各区可视情况推行。房票可在广州“房源超市”内购买新建商品房。
(三)在拆迁安置过程中,被征收人可根据自身需要灵活选择房票安置、复建安置、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
二、票面价值与优惠政策
(四)房票票面金额由基础补偿金额、房屋征收奖励和政策性奖励构成。其中:
1.集体土地上住宅征收基础补偿金额为《广州市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3〕3号)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规定的可复建安置房的价值和可获得的货币补偿额的总和。可复建安置房的价值等于上市交易的国有复建安置房市场评估价扣减应补缴土地出让金后的余额。国有土地上住宅征收基础补偿金额按《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规〔2021〕2号)第二十条规定计算的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
2.房屋征收奖励包括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搬迁限时奖励和征收奖励等,具体由各区根据各区的征收补偿政策确定。
3.政策性奖励是为鼓励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按规定对基础补偿部分给予的奖励,具体比例按照经济可行、风险可控原则由由各区自行制定。
(五)被征收人可以使用房票为其本人或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购买商品房,优先使用房票全额支付房款,差额部分由购房人补齐。被征收住宅位于限购区的,使用房票购房,不计入家庭限购套数。被征收住宅位于非限购区的,使用房票在限购区内购房需符合本市限购政策。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
三、房票使用
(六)房票核发。由区政府确定房票发放总额,拆迁补偿协议生效后核发房票。房票带有唯一识别码,需载明持有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票面面值、有效期等信息。
(七)资金保障。房票兑付资金由征收住宅的项目主体保障,在房票发放前,项目主体应按规定将兑付资金足额存入区政府指定的房票业务主管部门开设的专用账户,由区政府指定的房票业务主管部门和区财政部门共同负责监管,确保规范使用。
(八)房票转让。被征收人满足在广州每户拥有一套住房的前提下,允许房票在本项目被征收人间互相转让。房票限转一次,且房票记载的原兑付期限不变。
(九)房票结算。被征收人使用房票购房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规定开具发票,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票向区政府申请办理结算。
(十)使用期限。房票使用期限自房票核发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18个月,到期后,未使用部分(扣除相应政策性奖励)被征收人可向核发房票的区政府申请兑换成货币,具体细则由各区制定。
四、房票管理
(十一)建立房票系统。房票实行实名制,房票的核发、使用、转让、结算均应在房票票面进行签注,纳入房票系统实行闭环管理。房票不得质押融资、违规套现。
(十二)建立“房源超市”。在房票管理平台中纳入阳光家缘网可售的新建商品房房源,与房票系统数据共享、同步更新。
五、机制保障
(十三)组织领导。成立广州市房票安置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由市长担任,执行总指挥由分管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协助分管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征地办),办公室主任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
(十四)部门职责。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筹推进房票政策制定与房票系统开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将阳光家缘网可售新建商品房房源纳入房票系统,形成“房源超市”,鼓励并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接受房票作为支付方式,做好房票购房网签备案工作,并将网签备案数据同步至房票系统;市财政部门与市业务主管部门统筹指导区政府相关部门开展房票资金的兑付与监管,防范房票使用的系统性风险;各区人民政府为房票安置实施主体,负责房票安置工作实施、监管,并督促项目主体按时足额缴纳保障资金至专用账户。
六、其他事项
(十五)各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方案自行制定实施细则,报市房票安置指挥部备案。
广州市房票安置指挥部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如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成员,由指挥部办公室按程序另行发文。
(十六)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印发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就焦点问题进行详细解读
1月4日,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的《广州市房票安置实施方案》经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紧接着,1月5日,广州市荔湾区发行了广州市第一批房票,标志着广州市房票政策正式落地。下一步,广州市将会在全市推广“房票安置”,那么,作为首个推行“房票安置”的一线城市,广州具体有哪些做法?1月8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就“房票”的焦点问题,以及未来如何稳步推进进行了详细解读。
城中村改造面临“一多一长一大”三大堵点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是党中央作出的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的决策部署。城中村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一项发展工程,对于促进投资、扩大内需都能起到重要作用。推进城中村改造将进一步激发上下游相关产业发展活力,带动有效投资和消费。还有助于补齐超大特大城市发展的短板,在改善城市环境的同时完善公共服务、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城中村改造是广州提升城市竞争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对广州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继续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领头羊和火车头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广州在推进城中村改造中面临“一多、一长、一大”三大堵点:一是原地安置多。按目前复建安置标准,在改造范围内需大量原址复建住宅,片区用于完善城市功能、统筹规划的空间受限,规划发展战略意图难以实施。二是改造周期长。总结我市城中村改造实践经验,改造工作从审批通过到安置房建设完成,整体改造周期较长,安置房建设周期长。三是房地产市场库存压力大。目前房地产市场库存总量多去化周期长,亟须联动安置,谋划商品房去化的破题路径。
为超大特大城市推进城中村改造提供借鉴
2024年1月4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广州市房票安置实施方案》,探索通过房票安置形式破解广州城中村改造的上述难题。
一是满足了被征收人的差异化安置需求。实施房票安置,有利于拓宽被征拆人的选择面,满足更加灵活、多元和个性的需求,使被征拆户有能够均等享受与商品房同样的居住质量的机会,同时可缩短安置时间,避免出现“久迁”情况,提升征拆安置幸福感。
二是有利于空间结构优化。通过减少安置房建设量,避免大量新建安置房的资源浪费,借助市场力量合理配置资源,让“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将更多土地用于安排产业、文化、公服等公共功能,优化空间布局。
三是政府通过优化资源配置,为实现供需平衡助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在市场需求侧不振的环境下,房票安置能够定向促进房地产市场需求侧增长,缩短市场去库存周期。
广州市出台房票政策,进一步拓宽了拆迁安置渠道,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房屋安置的多样化需求,为其他超大特大城市推进城中村改造提供借鉴。
焦点问题
房票全市通用 限制转让一次
问题一:什么是房票?
答:房票是被征收人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征收人(区政府)出具给被征收人购置房屋的结算凭证。即在被征收人与征收人(区政府)签订补偿协议后,将被征收人可获得的权益转换成一张可用于购置房屋的票据。
问题二:被征收人是否只能选择“房票安置”?
答:不是。“房票安置”是现有货币补偿和实物安置模式的一种补充形式,被征收人可根据自身需要灵活选择房票安置、复建安置、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自主灵活选择复建安置、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房票安置等其中一种补偿方式,也可以是其中几种补偿方式的组合形式。“房票安置”极大地拓宽了安置渠道,增加了被征收人的选择自由度。
问题三:选择房票安置有什么奖励吗?
答:有。为鼓励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按规定在基础补偿额以外给予被征收人一定的政策性奖励,具体比例由各区自行制定。
问题四:房票可以买什么?是否只能购买本区域的房源?
答:房票可以购买广州市“房源超市”内新建商品房,主要依托和对接现有的阳光家缘网可售的新建商品房房源,做到政府有效监控。
房票全市通用,可跨区购买“房源超市”中的房屋。增加了被征收人选择安置房源的范围,化解了复建区建设的不确定风险,可以让被征收人根据自身需求和喜好,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房源超市”中自由选择合适的物业类型、户型、面积、位置等,满足了被征收人更加灵活、多元和个性的需求,也可以推动广州现行房地产市场去库存。
问题五:房票是否实名?可以质押融资吗?
答:房票实行实名制,不得质押融资、违规套现。
问题六:房票可以给其他人使用吗?
答:可以。房票的使用人为被征收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其直系亲属使用时需具备广州购房资格。
问题七:房票如何购房?
答:购房时,购房人应优先使用房票全额支付购房款。
问题八:如果房票面额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怎么办?
答:购房时,优先全额使用房票支付购房款后,尚不足以支付总房款的差额部分由购房人补齐,购房人符合贷款条件的可申请贷款补足差额部分。
问题九:房票购房受家庭限购套数限制吗?
答:被征收住宅位于限购区的,使用房票购房不计入家庭限购套数;被征收住宅位于非限购区的,使用房票在限购区内购房需符合本市限购政策。
问题十:房票可以转让吗?转让给谁?
答:房票可以转让。被征收人所在户满足拥有一套在广州的住房前提下,允许房票在本项目被征收人间互相转让。房票限转一次。
问题十一:房票有使用期限吗?到期后房票怎么办?
答:有。房票使用期限自房票核发之日起计算,最长使用期限为18个月,到期后,未使用部分被征收人可向核发房票的区政府申请兑换成货币,具体细则由各区制定。
问题十二:房票如何管理?
答:由广州市相关部门建立房票系统,实行闭环管理。被征收人可通过房票系统查询名下房票及房票可购买的房源等具体情况,整个征收安置过程清晰透明,让被征收人做到“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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