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外卖平台差评,被处以25万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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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无法言喻时间:2022-10-27 09:38:41 阅读:1380
行政处罚当事人信息    名称:恩施斑马众盟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22801MA4F2KJH3K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梁国辉 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恩施...

行政处罚当事人信息

   名称:恩施斑马众盟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22801MA4F2KJH3K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梁国辉

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恩施市监处罚〔2022〕188号

   违法行为类型:不正当竞争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主要违法事实: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9月开始营业,有员工25名,公司设立了客服部、销售部、售后部,主要针对美团、饿了么平台上入驻的外卖商家(以下简称商家)从事差评删除、好评维护业务。当事人经营删差评业务的模式为:

  1.联系客户。一是销售人员自行联系商家手机号码或者从美团平台搜寻商家24小时内的差评信息,联系商家,介绍当事人的差评处理全托管服务业务,与有意向删除差评的商家达成第一次合作,合作期限为一个月,期满后商家根据当事人的业务能力决定是否继续合作,合作情况通过口头协议约定。合作之后销售员建立微信群,进行差评的沟通反馈处理。由售后系统负责人蒋兴涛任群主,负责管理微信群,群成员为销售员、客服、美团商家。

  2.绑定系统。售后人员与商家联系,由商家通过微信群提供其店铺账号密码,食代管家系统负责人将商家的店铺绑定至食代管家系统,绑定时商家需提供手机验证码,绑定成功之后公司客服在食代管家系统微信公众号关联商家的店铺,接收差评实时信息推送。

  3.落实删除差评。店铺差评出现之后在40分钟左右通过食代管家微信公众号推送至客服手机,推送内容包括下单时间、评论时间、单号、评价内容、消费者虚拟手机号、菜品详情。客服收到推送消息,通过虚拟手机号联系消费者,解释事情发生的原因,取得消费者的原谅,沟通是否需要赔付,同时微信联系商家,跟商家、消费者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在商家同意赔付、消费者同意删除差评之后由消费者通过消费平台自行删除差评评价。

  赔付方式:消费者下次点单时赠送菜品或者发红包返消费款,返款金额和菜品赠送数量由商家确定,红包款由客服先行垫付后找商家报销。虚拟号码在24小时内有效,超过24小时差评未处理,即无法联系消费者删除。 

  当事人使用的食代管家详情为:昆明市官渡区云信信息科技服务部,食代管家系统分外卖助手和店铺管理两个部分,外卖助手有评价管理、自动出餐、评分计算、自动回评四个子项目,店铺管理有微信关联、关联审核两个子项目,蒋兴涛与食代管家系统的代理人员陈建通过微信群对接系统管理等事宜,陈建微信号:xiangmunol。 

  当事人从事删差评业务按每商家800元/月收费,长期合作者按每商家500-600元/月收费。通过公司财务工作人员或法定代表人梁国辉的微信、支付宝收取费用。当事人2021年9月-2022年6月从事删差评业务销售出单867 单,销售收入609525元;销售续签1227单,续签收入934374元。

  处罚种类:罚款

  行政处罚内容: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25万元。

  罚款金额:25万元

  没收金额:0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10月14日

  处罚有效期:2023年10月14日

  公示日期:2022年10月14日

  公示截止期:202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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