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延期支付。协商不一致的,用人单位延期支付不能超过 30天。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 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因故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延长五日;因生产经营困难,需延长五日以上的,应当征得本单位工会或者员工本人书面同意,但是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发布于202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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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合同、协议的签订中,公章和合同专用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将公章与合同专用章并列使用,也足以说明公章与合同专用章在合同签订方面的效力是一样的。

发布于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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