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履行通知义务为由主张违法终止合同的,不予支持。 用人单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通知劳动者。未通知的,不发生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通知的形式及效力比照本指南第22条的规定处理。 [参考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天津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的通知(津高法〔2017〕246号)...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一)相关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确系不可归责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因此主张二倍工资的,可不予支持。下列情形一般可认定为不可归责于用人单位的原因: 用人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拒绝签订或者利用主管人事等职权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女职工在产假期内或哺...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补偿安置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相关意见,原告请求判决被告依法履行或者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补偿安置协议,适用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未提出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原告请求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单方变更、解除补偿安置协议的行政行为,或者请求确认该行为违法,适用起诉期限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审查。原告请求判决...
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并同时注明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十九条: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建议用人单位充分与员工协商,达成协商一致:(1)法定/福利年休假/倒休:优先安 排员工休法定年休假,如果用人单位有福利年休假或者员工有倒休的,可以安排福利年休假 或倒休。(2)待岗:员工未复工时间较长(一般不少于一个月)的,企业经与员工协商一 致,可以安排职工待岗。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有 关问题的通知》,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京复工的职工,企业可以优先...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 )第六条规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