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在撕掉边角不影响大致内容的情况下,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如果整张借条撕坏存在重大瑕疵,且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情况下,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不具有证据的合法性,丧失了证据效力,法律不会予以保护。 [参考《民间借贷纠纷律师办案实务问答》(厦⻔市律师协会⺠事专业委员会2024 年)]

发布于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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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五)》的通知(浙高法民一〔2019〕1 号)相关规定,劳动合同一方依法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劳动合同,三十日期间届满前,提出解除的一方无权单方撤销解除通知。

发布于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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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3年9月25日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发布的《关于开展清朗·生活服务类平台信息内容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组织操纵刷分控评违法信息是指通过养号、批量发布好评差评,或者虚构影评短评、网红推荐等方式,对影视、歌曲等作品进行刷分控评。发布以网络兼职招募写手名义进行影视水军招募引流的信息。

发布于2023-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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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群众监督举报是发现校外培训违法问题线索的重要渠道,对依法深化校外培训治理具有重要作用。欢迎人民群众如实监督举报,如发现违法培训问题线索,可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教育部官网、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及各地开通的监督举报渠道进行投诉举报;如涉及违法违规收退费等经济纠纷问题,还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也可向当地消协组织投诉举报,共同推动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共同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

发布于2023-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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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在参加校外培训过程中的身心健康问题是人民群众关心的首要问题。此前,教育部已出台《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材料严禁出现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破坏民族团结、宣扬宗教迷信等内容,不得含有暴力、恐怖、赌博、毒品、性侵害、淫秽、教唆犯罪等内容,不得违背教育规律超标超纲开展学科类培训。《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明确规...

发布于2023-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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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 )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发布于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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