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末位淘汰不符合《劳动合同法》有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故规章制度约定末位淘汰无效。
可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建议单位与大学生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每件10元。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申3687号裁定书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上述条款主要是针对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不能坚持工作,需要紧急到医院进行抢救的情况而设定的。如果是在回家之后再到医院救治或突发疾病死亡的,就不属于这一条规定的适用范围。 本案中,张海生在工作时间和工...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审理指南》(冀高法(2018)44号)认为,承包人请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发包人以向实际施工人支付工程款抗辩的,应当举证证明支付工程款数额及支付理由,对付款有特殊约定、承包人予以授权、生效裁决予以确定,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承包人通过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方式,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属于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有效方式。 承包人通过发函形式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不认可其行使的效力。(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