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主张   原告主张被告为最终用户,且实施了侵害软件复制权的行为,可以举证证明被告使用软件属于商业性使用,且无合法来源。具体可以举证证明以下事实:   (1)被告未经许可、超出许可范围,复制、安装原告软件并进行商业性使用;   (2)被告虽未复制原告计算机软件,但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未经许可或超出许可范围为其复制了原告的计算机软件,且被告对该计算机软件的使用符合其经营范围;   ...

发布于202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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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三条规定,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低于订立合同时当地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确定的最低价的,应当认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价格条款无效。  当事人请求按照订立合同时的市场评估价格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应予支持;受让方不同意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补足,请求解除合同的,应...

发布于202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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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法发〔2008〕42号),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经人民法院准许的,为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延长的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发布于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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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敏感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发布于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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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决定全部或者部分停工时还需要注意如下几点:  1 尽量与劳动者协商解决包括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及停工期间的劳动用工管理等在内的相关事宜;  2 作出停工决定时,用人单位应有正当的理由,同时,停工不应具有针对性、侮辱性和惩罚性,要无差别地适用于劳动者,如果部分劳动者停工,部分劳动者不停工,建议先进行沟通,无法协商一致时,应根据公平合理原则,考虑停工对象和不停工...

发布于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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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人民法院对债务形成的有关事实、性质、举债的用途等综合审查判决。

发布于202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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