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的情形是,父母为子女婚后购买房屋支付部分价款(...

发布于2022-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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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五条规定,被搬迁人选择产权置换的,置换物业按照经区城市更新部门备案的搬迁补偿协议约定登记至被搬迁人名下,依法免征契税。

发布于202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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