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通过消防验收后改变建筑使用功能(如住宅改为宿舍),属于确需修改消防设计的情形,建设单位必须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未经重新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这是因为宿舍作为人员密集场所,其消防要求与住宅不同,必须确保符合现行消防技术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五条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前,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执行情况、采取的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及法律后果等信息告知申请执行人,并听取其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意见。 人民法院应当将申请执行人的意见记录入卷。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粤高法〔2017〕147号)(已废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加班费、绩效奖金应由用工单位负责支付。但实践中并不容易将劳动者的正常上班时间、工资与劳动者的加班时间、加班费进行明确区分,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劳务派遣争议纠纷案件中,涉及到追索劳动报酬的,如不能明确区分基本工资与加班费,劳动者请求由用工单...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审理指南》(冀高法(2018)44号)认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与建设工程价款请求权具有人身依附性,承包人将建设工程价款债权转让,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消灭。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审理指南》(冀高法(2018)44号)认为,工程价款确定前,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以土地或商品房抵顶工程款的,该协议属于流质契约,应认定为无效。当事人请求继续履行该抵债协议的,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应对涉案土地或房屋进行评估,折价后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支付工程款后的剩余款项,应返还发包人;不足部分,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另行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