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房屋买卖纠纷中,买受人要求出卖人交房或协助过户登记,但由于未申请对诉争的房屋进行查封,致使恶意出卖人有机可乘,在诉讼中将房屋转卖并过户予第三人,继而导致买受人要求交房与或过户登记的诉请落空。我们认为,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应首先审查买受人是否申请了司法查封;若没有申请,应及时释明相应的诉讼风险,并引导其尽快申请查封,确保日后判决结果的顺利履行;若买受人坚持不申请的,应当将释明过程和内容记明笔录。...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工信部信管[2016]407号)第八条规定,从事应用商店等移动应用分发平台服务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以及在移动智能终端中预置了移动应用分发平台的生产企业对所提供的应用软件负有以下管理责任: (一)应登记应用软件提供者、运营者、开发者的真实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应建立应用软件管理机制,对应用软件进行审核...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审理指南》(冀高法(2018)44号)认为,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进行结算后,出具欠条确认欠付债务,原告依据欠条起诉,被告主张该欠条中确认数额并非实际的工程款数额,要求确认欠条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除非被告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出具欠条时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等情形。
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是指持票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而享有的,当票据权利因时效或者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消灭时,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与其获得而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的权利。因此,该利益返还请求权不是持票人的票据权利,也不是民法上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更不属于因不法行为的损害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而是基于票据法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是票据法直接赋予持票人在丧失票据权利后,对获得该权利下的利益的票据债务人行...
建造房屋过程中,禁止进行危及相邻不动产安全的活动。本案中,被告将其房屋拆除重建,在重建过程中,原告家中发生墙面、地面开裂、瓷砖裂缝、地面不均匀沉降等损坏情形。司法鉴定意见认为,被告李某坑基施工是造成原告王某家中内外装修损坏、不均匀下沉的直接原因,结合修复方案和费用的鉴定报告,法院最终确认修复损失为9.8万余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五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
打官司聘请律师,谁聘请律师谁拿钱,这是在传统的思想中一个根深蒂固的理论。这个也好理解,因为聘请律师不是必须的,如果谁聘请了律师都让对方支付律师费,那么不聘请的岂不吃了亏?再说你聘请律师是为你服务的,自然你应该支付劳务费用。后来,关于律师费的承担问题渐渐有了变化,当事人律师由对方承担提到了议事日程。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由败诉承担律师费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