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前一年内,存在因用人单位过错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保账户或虽建立了社保账户但缴纳险种不全情形的,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的,一般应予支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建立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支付年限应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  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建立社保账户且险种齐全,但存在缴...

发布于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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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补偿安置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相关意见,行政机关行使行政优益权,对补偿安置协议作出单方解除行为,应当遵循正当程序原则。该单方解除行为作为传统的行政行为,若存在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

发布于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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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后,因原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的,诉讼标的为原合同的权利义务,不能定为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因债权受让人享有原合同债权人同样的权利义务,故合同履行地与案件管辖法院应按原合同依法确定,亦不能按债权转让合同确定。

发布于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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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经审判人员说明并询问后,其仍然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事实的承认。

发布于202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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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院答:不能,法院不应受理,如已经受理的,裁定终结审查再审申请。   释法说理:因再审发回重审后形成的重审生效判决,因其系在再审程序中形成的判决,故在性质上属于民诉法司法解释第383条(2022年修正后为第381条)规定的再审判决即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如允许当事人申请再审,则在实质上将违反2012年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所...

发布于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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